第九条

已废止

前期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咨询和可行性研究咨询。

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对设计方案评选,协助建设单位确定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审核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

 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施工招标方案;

 (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的方案和保证措施进行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 (三)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认可;

 (四)各种技术、经济文书的签证;

 (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查,做好工程保修的监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