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提出会议其他事项的决定草案;(四)提出各代表团的召集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2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