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四条已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和会议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或就有关议案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2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