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对贯彻执行本条例,在建设和保护体育设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体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