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