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补贴,鼓励社会各种力量赞助、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减免学费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