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经批准进入核心区、缓冲区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活动的成果副本交管理局存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