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实验区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对原有耕地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业,或者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湿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