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城镇和农村妇女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