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新品种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引进或者出口花卉新品种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