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引导与扶持第十七条有效省、有关州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花卉产业的发展,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