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二章 行业信用信息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安全性要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的安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