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市管理中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