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十七条已废止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的听证会,应当公开进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听证会的意见进行分析,并作为价格决策的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