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章 经济建设与资金扶持第七条有效上级国家机关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应当有推动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的专门规定,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各级国家机关在研究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本级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