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章 经济建设与资金扶持第十五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引进外援项目,鼓励外商到民族自治地方投资。上级商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争取、制定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