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章 经济建设与资金扶持第十六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