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第十九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加强草原管理和建设,由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开展草地治理,保护草原植被,防止草原退化和沙化。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限期恢复植被。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