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第二十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地区水资源状况进行监测,加强水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防止因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退化和土地沙化。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