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根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