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网上提交、交办、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逐步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代表满意度的"三公开"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