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十条已修改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能源审计。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