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镇公用设施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镇建成区内,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靠的站、点、路段。禁止在非指定地点、路段停放车辆。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