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绿化第二十五条有效城镇规划区内的行道树、绿化树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因建设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应当报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镇规划区的古树名木实行统一挂牌,依法保护。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