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恩乐镇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防护绿地,由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单位庭院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权属单位负责。

居民住宅小区绿地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绿地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或者住户共同负责。

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