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气候可行性论证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气象资料,对所论证的项目或者规划所在区域的气候状况进行分析,做出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气候环境影响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形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监测、预报和预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