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国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