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