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农业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