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五章 进城定居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进城落户的农民继续享有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宅基地变为耕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变;已签订承包合同的,由政府给予复垦补贴。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