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五章 进城定居第二十五条已废止自治州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的农民进城定居,要求进城落户并确有固定住所的,公安部门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