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五章 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第四十二条有效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调解协议,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