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调解,有特殊情况一个月内不能完成调解的,经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