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和标准,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公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