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第三十一条有效职工享有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对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