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公民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立清真餐厅或者提供清真饮食便利。

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会议中心等,有条件的应当设立清真餐厅。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