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参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休待遇,由民办学校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教育、财政等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