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职工队伍,并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民办学校应当制定内部考核和分配制度,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