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安机关可对房屋承租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