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招用、聘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必须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