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工作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