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援引条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