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工会职责〕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企业工会、县级以下区域工会和行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