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民主管理活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