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通海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杞麓湖周边的秀山、落水洞、泄洪口、九龙池、龙泉寺、贝丘遗迹、二街湖水记实石等风景名胜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