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在一级保护区内应当恢复和建设湖滨生态系统,按照国家规定,有计划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湖、退塘还湖。一级保护区内不再增加新的住宅,原有住户应当逐步迁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