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第十五条有效企业应当支持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