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州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