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第五章 指导与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单位、设立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