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和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